1. 孩子户口在女方家,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并非仅取决于户口。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2.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3.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4. 八周岁以上孩子,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总之,综合各方面因素判定抚养权归属,户口情况只是其中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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