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形: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3.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4.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需注意,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定重要规定,当事人应严格遵守,以保障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