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2.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刑事拘留未被批捕后,被拘留人会恢复自由,但后续仍可能面临侦查等程序。在此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果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随传随到,保证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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