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狗的定罪需根据狗的价值来判断。若狗的价值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罪数额标准,一般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若狗的价值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同样构成盗窃罪。若狗的价值明显较低,未达到定罪标准,一般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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