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2.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或前往办事窗口提交。3. 审核: 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会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4. 领取新执照: 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前往工商部门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