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离婚时对于按份共有的房产分割,一般按照双方约定的份额进行。若双方有明确书面约定各自份额,那么就依约定分割。2.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实践中通常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比如一方出资较多、长期居住使用等情况,可能会适当调整分割比例。3. 分割方式可以是实物分割,即双方协商确定各自分得房屋的具体部分;也可以是变价分割,将房屋出售后按照份额分配价款;还可以是作价补偿,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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