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要求如下:1. 主体资格: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 经营业绩: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超过3000万元;或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3. 股本总额: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不少于5000万元。4. 股权分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 治理结构: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且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6. 财务状况: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具体要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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