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它通过提供赌博场所、设定赌博方式等,吸引他人参与赌博,不仅使参赌者财产受损,还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客观方面表现为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主体一般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