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开庭所需时间并无固定标准。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此外,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情况、当事人配合度等都会影响开庭时间。如果涉及鉴定、公告等事项,时间会相应延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