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在简易注销前,需对债务进行清理。若有债务未清偿,应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程序。2.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 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4. 若公司已完成简易注销,但存在未处理债务,债权人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