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自然人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等。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 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以上是工商变更营业地址通常所需资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公司类型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可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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