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名称变更,一般按以下流程:1. 准备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等。2. 提交申请: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3. 审核: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4. 领取执照: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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