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组的产生方式如下:1. 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从专业人员、机构等中指定清算组成员,确保清算工作公正、专业地开展。《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指定管理人。2. 成员构成多样。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破产清算专家等专业人士,他们具备财务、法律等多方面知识,能胜任清算工作。3. 需依法履行职责。清算组要按照法律规定,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登记、评估、处理等,妥善处理债权债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推进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最终完成企业注销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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