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法院对起诉不受理,需先查看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应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法院不受理合理,可针对不足进行补充或修正后重新起诉。若符合条件但法院仍不受理,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对该起诉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3. 上诉时要提交上诉状,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上一级法院经审理后,若认为原裁定有误,会依法指令原审法院立案受理,或直接受理并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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