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离婚: 若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 诉讼离婚: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 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如调解不成,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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