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材料:起草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等)、事实与理由。同时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2.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 立案: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缴纳诉讼费用。4. 送达与答辩:法院受理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辩。5. 调解:离婚诉讼一般会先进行调解,由法院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6. 审理: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双方需到庭陈述观点、提供证据等。7.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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