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即双方还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不履行该协议。因为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此时协议未生效,不存在撤销的问题,直接不再履行即可。2. 已办理离婚登记: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或胁迫方可以在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如果是因欺诈、胁迫签订离婚协议书,也可参照此规定申请撤销。 此外,如果订立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等法定可撤销情形,也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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