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车辆无责任被撞后,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无责方的损失通常先由有责方的交强险在无责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根据事故责任比例由有责方的商业险或其自行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核心分析:首先交强险在有责和无责情况下都有赔偿限额。无责方自身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但要确定对方责任比例。由对方先在交强险无责限额赔,不够的话再看对方商业险情况或对方自行赔。关键在于分清责任,明确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实务建议:及时报警并保留事故现场,配合交警认定责任。收集好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无责方损失先由对方交强险赔,对方不赔可联系对方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赔偿问题,按法院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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