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自己车别人开违章,通常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违章责任进行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应当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核心分析:实际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实施了违章行为,根据“谁违法谁担责”原则,应由其承担责任。车主有义务配合提供车辆相关信息协助处理违章。关键在于确定实际驾驶人,要有相应证据证明违章时的驾驶人员情况。实务建议:确定实际驾驶人后,让驾驶人携带其驾驶证、行驶证前往违章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的交警大队或相关处理窗口。处理前可先查询违章具体情况,如违章时间、地点等信息是否准确。若驾驶人对违章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应被认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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