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解答:二审开庭只有一个法官通常是不合法的。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3. 核心分析:二审案件原则上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通常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这是为了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全面性和专业性,通过不同法官的参与和合议,对案件进行更审慎的审查判断。只有在特定情形下,经合议庭评议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才可以不开庭,但也不是仅由一个法官审理。4. 实务建议:如果当事人发现二审只有一个法官开庭审理,可以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出异议,要求按照法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若庭审已经结束,当事人可以在上诉审裁判作出后,以审判组织不合法为由,通过申请再审等程序寻求救济。当事人需要收集好相关的庭审记录、通知等材料作为证据,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或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寻求纠正错误审判组织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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