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派出所依法传唤时,被传唤人不可以不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派出所基于执法需要,有权传唤相关人员协助调查案件事实。权利义务:被传唤人有义务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公安机关有义务告知传唤原因和依据。关键构成要件:只要是依法传唤,被传唤人就应前往。实务建议:接到传唤通知后,应积极配合。按时前往指定地点,携带必要身份证明。到达后如实陈述所知情况,不得隐瞒或作虚假陈述。若对传唤有异议,可在配合的同时,向民警说明自身疑问,由民警依法解释。若认为传唤不合理不合法,后续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诉,如向该派出所上级公安机关反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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