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内签订的离婚协议一般是成立但未生效。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才解除。核心分析:婚内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离婚及相关事宜的预先约定,体现了双方的意愿。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协议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协议才正式生效并产生相应约束力。其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双方自愿签订、对离婚及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实务建议:若要使婚内离婚协议有效,需双方在协议签订后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申请离婚登记前,应仔细审查协议内容,确保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条款明确且合理。收集好相关财产证明等证据。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另一方若坚持离婚,可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并作出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