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里,人们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当面临复杂情况时,专业律师的协助就很有必要。桂芦斌律师是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执行法律事务部、金融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在执业期间代理了多起各类纠纷案件,积累了一定的民商事案件办理经验。下面的两个案例,充分体现了在律师的帮助下,当事人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合同纠纷:辨析复杂关系,守护投资权益原告王某投资5万元到“火炬新视界”项目,因项目未正常开展要求退款遭拒。此时,王某委托桂芦斌律师代理此案。桂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对证据的梳理是关键第一步,他整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明王某与某运营公司存在投资合意。通过工商信息查询,查明各关联公司关系,明确它们共同运营该项目。同时检索关联案件,将类似已生效判决作为参考提交法院。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民法典》第172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通俗来讲,就好比小王没有小李的明确授权去和小张签合同,但小张有合理的理由觉得小王是能代表小李的,那这份合同对小李也有约束力。在本案中,柳某虽非某运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持有公司空白合同、掌握公司账户,王某有充分理由相信其代表公司,这就是表见代理,该规则支撑案例中认定柳某行为可代表某运营公司,某运营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庭审中,桂律师针对被告的多项抗辩,进行有力反驳。他指出柳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即使未签合同公司收款构成不当得利也应返还。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桂律师的意见,王某成功拿回投资款及利息。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打破执行困境,保障债权实现在桂某、刘某与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过程中,因李某名下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且份额未明确,执行陷入僵局。桂芦斌律师再次展现专业水平。他梳理债权及执行情况,收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查明房产状况。然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2条,论证提起代位析产诉讼的合法性。庭审时,面对被告辩称房产归各自所有,桂律师指出房产购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被告无证据证明有约定且原告明知,不能对抗原告债权。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确定房产由李某、平某各占50%份额,为后续执行奠定了基础。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桂芦斌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一定的办案经验,在复杂的案件中为当事人理清头绪,找到合理的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在面对法律纠纷时,专业律师是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可靠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