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借条过期快到两年,重开借条需双方重新达成借款合意并签订新借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核心分析:原借条诉讼时效快届满,重开借条是双方重新确立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具有平等的协商权利,重新约定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条款。关键在于体现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实务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后,明确新借条的各项条款,包括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由债务人出具新借条,债权人留存。若条件允许,可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双方协商重开借条的过程,以备不时之需。重开借条后,注意新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及时关注还款时间,避免再次错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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