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轻微人伤事故不一定必须扣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核心分析:首先,扣车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等。如果事故责任明确,不需要进一步检验鉴定等情况下,不一定非要扣车。对于轻微人伤事故,若双方对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无争议,且车辆无其他违法问题,可不扣车。关键在于事故处理是否需要车辆作为证据等情况。各方权利义务方面,交警有依法处理事故的权力,当事人有配合处理的义务。实务建议:若事故轻微且双方无争议,可及时与交警沟通,表明愿意快速处理,争取不扣车。若被通知扣车,要了解扣车期限等规定。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等。可向交警部门咨询事故处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按要求配合处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