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有逮捕而办理取保候审,通常是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险性较小,不羁押也不会妨碍诉讼顺利进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核心分析:适用取保候审要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上述条件。比如是否有再犯可能、是否会干扰证人作证等。司法机关有义务综合审查来决定是否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遵守规定的义务,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实务建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家属可协助监督。如果被要求提供保证人,保证人要切实履行保证义务。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重新羁押。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会明确告知相关规定和要求。若对取保候审决定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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