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交通责任对方全责却不赔偿,受害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责任认定明确对方全责,对方就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关键在于责任划分清晰且对方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实务建议: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还可向交警部门反映,请求协助调解。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立案、审理等流程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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