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撞车不一定必须报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核心分析:如果撞车情况较为轻微,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且车辆能自行移动,可不报警,双方可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明确各自责任。但若是上述规定中的情形,或者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坏等,就必须报警,由交警来认定事故责任、处理后续事宜。实务建议:轻微撞车事故,双方先拍照固定事故现场,包括车辆碰撞部位、车牌等信息,然后协商责任划分和赔偿方式。协商不成或符合报警情形的,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到场处理。交警会勘查现场、询问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按照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协商或走保险理赔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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