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案件没有证据,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所以,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最长拘留37天(包括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和检察院审查的7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核心分析:公安机关有拘留权,但需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决定了拘留期限。关键在于证据是否足以支持逮捕决定。实务建议:公安机关应积极收集证据,在拘留期间尽快固定证据。嫌疑人及其家属可关注案件进展,必要时咨询律师。若被拘留人认为拘留不当,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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