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父母生前的债务,儿女是否偿还需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儿女没有偿还父母生前债务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核心分析:首先明确债务主体是父母,儿女并非债务的直接承担者。若儿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有义务偿还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若儿女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承担父母的债务。实务建议:债权人主张儿女偿还债务时,儿女应先确认父母是否有遗产以及自己是否继承了遗产。若涉及继承遗产,儿女要清楚遗产范围及债务情况,可查看父母的遗嘱、财产清单等。债权人若起诉要求儿女偿还债务,儿女需积极应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继承情况和债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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