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抓到小偷后派出所没有给出处理结果,可向派出所询问进度,要求说明情况。若仍未得到满意答复,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对拟作出的较大数额罚款,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核心分析:派出所对于盗窃案件有职责进行调查处理并给出结果。其权利义务是依法公正处理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关键构成要件是有明确的盗窃事实及相应证据。当事人有权利了解案件处理情况,派出所应履行告知义务。实务建议:首先,直接与承办案件的民警沟通,询问案件进展及未给出结果的原因。若民警未给出合理答复,可向派出所领导反映。还可拨打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电话,向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反映情况。收集好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报警记录、现场情况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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