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五年欠款难题原告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局(行政机关),在2019年就定制、安装门头与导视标牌展开合作。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这个疏忽为后续的收款埋下了隐患。项目完工交付使用长达5年后,被告却以项目系报社转包、未走政府采购流程、债权未转让等理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原告多次催收无果,无奈之下只能选择起诉,主张工程款及多年逾期利息。二、受托介入:梳理核心争议闫美霖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细致的工作。她首先对留存的施工照片、聊天记录、行政机关出具证明等碎片化证据进行了全面阅卷和梳理。在这个过程中,闫美霖律师发现了案件的多个核心争议点:一是无书面承揽合同导致证据支撑不足;二是被告作为行政单位,否认与原告存在直接合同关系;三是被告以内部流程不合规为由拒绝付款;四是双方对最终结算金额存在分歧。三、核心代理观点(一)构建证据链锁定事实闫美霖律师整合了现场完工照片、多年催收微信记录、报社债权转让函、市监局官方欠款证明等一系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事实证据链。通过这些证据,有力地证实了原告系实际施工人,且行政机关已接收并长期使用工作成果。(二)突破主体抗辩困局针对被告提出的项目发包主体并非自己的抗辩,闫美霖律师举证证明报社仅为中间对接方,并未实际施工。而且报社已书面告知被告直接向原告结算,债权转让合法有效,从而确定原被告之间成立事实承揽关系。(三)区分内外责任界限在被告以未履行招投标、内部财务流程不合规拒绝付款的问题上,闫美霖律师指出,政府采购、内部决策属于被告内部管理问题,不能以此对抗外部承揽付款义务,清晰地划分了内部流程与对外民事责任的界限。(四)合法主张资金收益闫美霖律师以被告接收工程量清单之日作为逾期起算点,按法定利率分段主张资金占用损失,既保证了合法合理性,又完整维护了企业的资金收益。四、推进与结果:胜诉挽回损失在办案推进过程中,闫美霖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在质证环节有条不紊地展示证据、阐述观点。庭审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有力地回应了被告的各项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了闫美霖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结果为:判令被告支付承揽工程款;判令被告支付特定期间的逾期利息;自判决之日起,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持续计付利息至付清为止;案件主要诉讼费由行政机关承担。这一判决成功为原告追回了拖欠五年的工程款项及逾期利息。五、案件价值升华本案是少见的企业起诉行政机关承揽欠款胜诉的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法律和社会意义。它明确了一系列裁判规则,为相关案件提供了完整的诉讼参考。无书面合同但一方交付成果、另一方长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成立事实承揽合同,保障了实际施工人的权益;行政单位不能以内部招投标、审批流程瑕疵作为拒付民间承揽报酬的抗辩理由,维护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第三方书面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定作人后,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行政发包方主张全款,为中小企业与机关单位零星施工、标识制作类欠款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这不仅有助于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对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六、律师简介闫美霖律师,2019年入职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6年,现任该所合伙人律师。她曾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业务范围涵盖各类民商类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等。在非诉法律服务领域,具备完善的企业合规服务能力。在家事类案件及交通事故案件等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始终兼顾法理与情理,帮助众多当事人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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