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股权转让后,原则上公司的债权仍由公司自身承担,而非转让后的股东。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关系不因股东的变更而改变。核心分析:1. 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 股东转让股权,只是股东身份的变更,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仍属于公司本身。3. 关键在于区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公司的债权是基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与股东个人财产无关。实务建议:1. 收集公司债权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往来账目等。2. 若发生纠纷,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3. 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程序来维护公司的债权权益。在诉讼中,要明确公司的主体地位,以公司名义主张权利,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及相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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