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志胜律师:民间借贷纠纷胜诉背后的法律智慧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各类纠纷如汹涌的波涛,不断冲击着人们的生活。陶志胜律师,作为广西昌佳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兼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保驾护航。下面,我们就通过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来领略陶志胜律师的专业风采。 案件背景:借贷纠纷引发的权益之争2019年8月21日,原告A1、A2与被告B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被告B向二原告借款20万元,月利率为2.5%,借款期限为12个月,同时被告B以其名下位于某某市某某大道南端某某小区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此外,协议还明确若被告B逾期10天未支付利息,二原告有权终止协议。合同签订后,二原告实际向被告B交付借款18.5万元,预先扣除了3个月利息1.5万元,被告B出具借条确认收款。然而,借款后被告B未按约定支付利息,经二原告多次催要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过程:陶志胜律师的专业出击面对被告B的违约行为,2020年1月17日,二原告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解除案涉《抵押借款协议书》,判令被告B偿还借款本金18.5万元及相应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并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陶志胜律师接受二原告委托,担任其共同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第三人经法院依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陶志胜律师凭借其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围绕案件核心问题展开了有力的辩论。他指出,原告A1、A2与被告B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二原告已按约履行出借义务,被告B未按时支付利息的行为构成违约,二原告主张解除合同符合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对于借款本金,应以实际交付的18.5万元为准;原告诉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未超出法律保护范围,应予支持。 案件结果:正义的胜利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陶志胜律师的代理意见合理合法。法院最终判决解除二原告与被告B签订的《抵押借款协议书》,被告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二原告借款本金18.5万元及利息(以18.5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8月22日起计算至借款偿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412元由二原告负担3元,被告B负担4409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B负担。陶志胜律师代理的二原告核心诉讼请求获法院全部支持,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债权权益。 律师风采:专业与责任的完美结合陶志胜律师自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全国执业A证以来,深耕法律行业15年。他不仅是律所刑事组及民商事组双组长、实习律师指导老师,还身兼多项重要社会职务,如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死刑复核援助律师、广西区第十届律师协会公职、公司专业委员会专职委员等。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以及高效的问题解决能力,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多个领域积累了卓越口碑。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陶志胜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二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的成功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为当事人在困境中带来了希望。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寻求像陶志胜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法律人士的帮助,让法律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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