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收取押金后却不给退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退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公司无权收取押金,此行为侵害了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要求退还押金的权利。关键在于公司存在收取押金的事实。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押金条、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公司收取押金的材料。与公司协商,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要求退还押金。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收集的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退还。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维护自身权益,仲裁委将依据证据和法律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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