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赔偿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确定。各方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首先明确事故责任划分,这是确定赔偿比例的关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对于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机动车一方即使无过错也可能需承担一定比例赔偿。实务建议: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交警调解。若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收集好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财产损失凭证等证据。起诉时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按法院程序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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