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不能再诉。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该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时的救济途径是申请复核,且限定了复核的期限和次数,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各方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复核的权利,但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并载明相关内容。关键构成要件:需注意申请复核的期限为三日,且同一事故复核以一次为限。实务建议:当事人如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应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准备好书面复核申请,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