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环境保护行政复议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和执行几个阶段。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核心分析:1. 申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环境保护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2. 受理: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3. 审理:复议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审理时会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4. 决定: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维持、撤销、变更等复议决定。5. 执行:复议决定生效后,当事人应履行,否则复议机关或有关部门可采取措施强制履行。实务建议:1. 申请人需准备好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2. 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3. 复议过程中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材料、参加听证等。4. 若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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