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报案后派出所一直不处理,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督促处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条规定,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采取的行政措施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核心分析:派出所负有依法处理报案的职责。公民报案后,派出所应及时受理、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若不处理,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上级公安机关有权监督下级,要求其纠正错误或履行职责。实务建议:首先,收集报案时的相关材料,如报案记录、回执等。然后,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说明报案时间、内容、派出所未处理的情况等。可通过邮寄或直接前往上级公安机关信访部门提交材料。上级公安机关一般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并处理。若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请求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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