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是基于人道主义等考虑,保障罪犯在特定情形下能在监外接受刑罚执行。权利义务方面,罪犯有在符合条件下申请及接受监管的义务,执行机关有监管职责。关键构成要件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严重疾病、怀孕哺乳、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实务建议:罪犯若认为自己符合条件,需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执行机关会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鉴定。若符合条件,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程序大致是申请、审核、决定,决定后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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