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人申请破产,需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法人符合破产条件时,可启动破产程序清理债务。权利义务:法人有申请破产的权利,同时要承担如实申报债务等义务。关键要件: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实务建议:准备材料:如资产负债表、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法院受理后,按要求配合进行后续程序,如指定管理人、申报债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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