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责任认定书可以复议,有可能改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可申请复核,上级交管部门会对原认定进行审查。2. 权利义务:申请人有提出复核申请的权利,交管部门有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义务。3. 关键构成要件: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且有合理理由和主要证据。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事故情况的材料。2. 撰写申请:明确阐述复核请求、理由及所依据的主要证据。3. 提交申请:在规定的三日内将复核申请提交给作出原责任认定的上一级交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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