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能申请公安行政复议的情形主要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分析:行政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为其调整的是内部行政关系,由专门的申诉渠道解决。民事纠纷的调解等处理,未改变民事关系性质,当事人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实务建议:若涉及行政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应按照单位内部规定的申诉程序进行,一般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于民事纠纷调解不服的,收集好相关调解协议等证据,根据纠纷性质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合同纠纷可依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机构,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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