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孩子骑电动车撞人后,首先应立即查看伤者情况,如有受伤需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由于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此次撞人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处理事故,与伤者及其家属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同时,要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如果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问题,应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配合交警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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