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加盖总公司公章。2. 新地址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证明该地址合法可用。3.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加盖总公司公章。4.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用于收回并换发新执照。5. 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总公司修改并盖章,体现地址变更相关内容。6.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决议或决定: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7.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各地工商部门要求或有差异,比如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上述材料后,经审核通过即可完成地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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