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主体: 承揽合同主体一般较为广泛,承揽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有严格要求,承包人需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如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2. 合同标的: 承揽合同标的是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工作成果可以是各种物品或劳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是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3. 合同性质: 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并遵循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4. 合同价款: 承揽合同价款一般根据完成工作成果的成本、利润等协商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确定方式较为复杂,常采用招投标方式,依据中标价格等确定,且受政府造价管理等规定约束。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了承揽合同定义,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及相关内容,对两者区别有重要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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