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受伤不严重,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3. 若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可签订赔偿协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赔偿数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上述各项费用。 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核算,建议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