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的浪潮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如何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为客户争取权益,考验着每一位律师的专业能力。在这起广告合同纠纷案中,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的冀永建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成功为委托人追回欠款,维护了其合法权益。案情回溯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某房地产项目下半年制作合同》,A公司依约为B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广告物料制作服务。然而,合同履行完毕后,B公司却迟迟不支付剩余款项75,254.8元。A公司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委托冀永建律师提起诉讼。B公司抗辩称,双方合同未达到生效条件,即便合同生效,A公司也未按合同约定提交经B公司盖章的“制作委派通知单”和“验收单”,所以无权主张费用。三大难点剖析1.合同生效争议:B公司认为合同未达到生效条件,给案件的走向蒙上了一层阴影。2.关键文件缺失:A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交经B公司盖章的“制作委派通知单”和“验收单”,这成为B公司拒绝付款的重要理由。3.证据关联性挑战: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与合同履行及付款条件建立紧密关联,是需要攻克的难题。律师破局策略1.证明合同生效:冀永建律师指出,合同虽无授权代表签字,但已加盖双方公章,且A公司已实际提供广告制作服务并被对方使用,合同依法生效。2.构建证据链:指导当事人整理微信聊天记录、验收单等关键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显示,B公司指定的合同联系人“张某”在履约过程中,多次与A公司负责人“王某”就工程进度、验收资料提交、付款申请等事宜进行沟通。“张某”明确要求“王某”提交验收资料和付款申请,并在收到载有结算金额75,254.8元的文件后,未提出任何异议,反而指示“盖章版”可以送过去。验收单虽没有B公司的公章,但其记载的结算金额与微信聊天中确认的金额完全一致,形成了有效印证。3.突破付款形式:合同约定的“以盖章验收单为准”的付款形式,已在履行过程中通过双方工作人员的实时沟通、确认行为发生了变更。B公司联系人“张某”的行为构成职务行为,其通过微信对验收和付款的确认,足以证明付款条件已成就。判决结果呈现法院完全采纳了冀永建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涉案合同合法有效,A公司已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联系人在微信中对验收及付款事宜的沟通,表明A公司的履约行为已获得B公司确认。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令B公司向A公司支付拖欠的广告制作费75,254.8元及全部诉讼费用。律师简介/律所实力背书冀永建律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建设工程等民商事案件领域。他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规模庞大,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拥有一批经验丰富、专业精湛的律师团队,能够为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结尾升华与号召法律的天平始终倾向于公平正义,在面对合同纠纷时,当事人无需畏惧。像冀永建律师这样专业的法律人士,会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构建起坚固的法律防线,让合法权益落地。只要保存好关键证据,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就能在法律的保障下,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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