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双方基本信息:写明夫妻双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2. 离婚意愿: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3. 子女抚养:协商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探视权等。例如,可约定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固定金额抚养费。4. 财产分割: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分割方式。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可约定归一方所有或按比例分配。5. 债务分担:划分夫妻共同债务,明确各自承担份额。6. 其他事项:如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如补偿、赔偿等。书写时需确保内容清晰、具体、合法,避免模糊不清或引发争议的条款。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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