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人作为公司代表,通常在履行职务行为时不直接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2.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已按规定足额出资,在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无需为公司债务承担超出其出资范围的责任。3. 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有,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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